233网校 法律职业资格

2022年法考刑法《妨害司法罪》试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2-08-02 10:07:30 字号

攻克考试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刷题!从备考到考试都离不开做题,考前刻意训练自己的做题思路和做题时间,做好充分的准备,考场上才能得心应手。一起来完成今日的刷题打卡吧:

插入模块
1课程:2022年法考『备考冲刺』,报班学习更有保障,8大讲师授课硬核取证>>
2资料:0元免费领内部《精编讲义纸质教辅,包邮寄送、精简应试、冲刺必备>>
★法考APP推荐:233网校APP法考必备APP,下载刷题>>

1、甲15周岁,系我国某边镇中学生。甲和乙一起上学,在路上捡到一手提包。打开后,发现内有1000元钱和4小袋白粉末。甲说:“这袋上有中文'海洛因’和英文’heroin,及'50g'的字样。我在电视上看过,这东西就是白粉,我们把它卖了,还能发一笔财。”二人遂将4袋白粉均分。甲先将一袋白粉卖与他人,后在学校组织去邻国旅游时,携带另一袋白粉并在境外出售。甲的行为

A.构成走私毒品罪

B.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C.构成贩卖毒品罪

D.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1)客观不法层面上,甲实施贩卖毒品、走私毒品二行为(其中包含有持有毒品行为);在主观责任层面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贩卖毒品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347条,仅构成贩卖毒品罪;对走私毒品、持有毒品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是已满16周岁的人,则对贩卖、走私、持有毒品行为均负责;在罪数上对于持有毒品,是吸收犯,不单独定罪。故选项C正确。

2、侦查人员在甲的家中发现了乙被盗的财物(不考虑数额)。对于上述事实,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如果既不能证明甲窃取乙的财物,也不能证明甲明知其是被盗财物,则甲既不成立盗窃罪,也不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B .如果能够证明甲窃取乙的财物,则甲成立盗窃罪,之后藏匿财物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C .如果不能证明甲窃取乙的财物,但能够证明甲明知其是被盗财物,则甲虽然不成立盗窃罪,但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 .ABC选项说法都正确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A选项正确,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原则。B选项正确,如果能证明行为人成立盗窃罪,其藏匿财物的行为虽然侵犯新的法益,但是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因此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C选项正确,是合理运用择一认定理论。D选项正确。

3、在某刑事诉讼中,证人张甲是被告人张乙的哥哥,为了帮张乙洗脱罪名,张甲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了虚假的证明。同时张甲还帮助张乙一起毁灭了作案工具铁榔头一把。本案中,对张某应?

A.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定罪处罚

B.以伪证罪定罪处罚

C.以伪证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D.以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07条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张甲作为案件的证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了虚假的证明,符合伪证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构成伪证罪。同时张甲还帮助张乙一起毁灭了作案工具铁榔头一把,是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的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因此应当对张甲以伪证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4、《刑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了窝藏、包庇罪,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刑法》第312条规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没有规定“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关于上述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19题)

A .若事前通谋之罪的法定刑低于窝藏、包庇罪的法定刑,即使事前通谋的,也应以窝藏、包庇罪论处

B .即使《刑法》第310条没有第2款的规定,对于事前通谋事后窝藏、包庇的,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C .因缺乏明文规定,事前通谋事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

D .事前通谋事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处罚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妨害司法罪、共同犯罪、罪刑法定原则和注意规定。

A项,因为事前通谋之罪属于共同犯罪,而刑法明文规定了事前不通谋、事后窝藏、包庇的构成窝藏、包庇罪。所以即使事前通谋之罪的法定刑低于窝藏、包庇罪的法定刑也应当依照罪刑法定原则定之前通谋之罪。故A项错误。

B项,因为事前通谋是共同犯罪的典型行为,所以《刑法》第310条第2款的规定属于注意规定,而不是法律拟制,即使去掉,对于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故B项正确。

C项,同上,C项错误。

D项,事前通谋犯罪后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只定通谋之罪,因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故D项错误。

法考课程免费试听!0基础硬核取证!

由浅入深,精简应试→稳步锁分,直达取证

报考关注:【法考主观题报名时间】【法考报考信息查询

备考资料:【免费领《内部讲义》包邮】【法考备考资料免费下载

加入考试交流群获取更多福利

学习资料、活动优惠享不停

点击添加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课程 0元畅享 题库 资料包 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