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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客观《卷一》模拟题目及答案(八)

来源:233网校 2022-05-19 09:33:38 字号

2022年法考客观《卷一》模拟题目及答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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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每题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区税务局冻结了王大锤的账户,但是向王大锤送达的冻结决定书上并未告知王大锤复议诉讼的权利和期限,则王大锤有权在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不得超过冻结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年

B、王二锤不服区政府拒绝公开政府信息而起诉,市中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用口头通知、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包括裁判文书在内的诉讼文书;但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能够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不得缺席判决;举证期限不得超过15日

C、王三锤不服县计生委作出的征收4万元社会抚养费的决定,法院审理认为社会抚养费计算错误,征收总额应当减少50元的,可以直接作出变更征收数额的判决

D、交警大队以王四锤闯红灯为由当场处以50元罚款,王四锤不服起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①根据《行诉解释》第64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由此可知,只知内容不知诉权,最长保护期为1年。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②根据《行诉解释》第103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用口头通知、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由此可知,简便方式只能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不得送达裁判文书。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7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社会抚养费是羁束行政行为,计算错误的,属于款额确定、认定确有错误,且法院的变更判决是对征收总额的减少,没有加重原告的义务,因此可以直接作出变更判决。故C选项正确,当选。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4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故D选项正确,当选。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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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一审为某案件原告代理,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二审为该案被告代理,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严重侵害,省级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对其作出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纪律处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设立惩戒委员会

B、中止会员权利的同时,免除其义务

C、张律师若经过原告同意,则不会受到纪律处分

D、张律师受到纪律处分后,三年内不得担任律所的设立人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①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8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设立惩戒委员会,负责律师行业处分相关规则的制定及对地方律师协会处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及设区的市律师协会设立惩戒委员会,负责对违规会员进行处分。”故A选项错误,全国律协、省级、市级律协有权设立惩戒委员会。②中止会员权利指中止期间,暂停会员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全部会员权利,但不免除该会员的义务。故B选项错误。③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七)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八)其他与本条第(一)至第(七)项情形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为应当主动回避且不得办理的利益冲突情形。”故C选项错误,本案涉及绝对利益冲突,即使征得同意,也不能接受委托。④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可以作为律所设立人,张律师虽然受到纪律处分,但并不是受到停止执业处罚,不影响其作为设立人。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3、关于法治思想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治思想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

B、法治思想体系完整、理论厚重、博大精深,具有原创性、系统性、时代性、人民性和实践性

C、法治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

D、法治思想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①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包括:第一,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第二,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第三,法治思想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第四,法治思想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故AD选项正确。②法治思想形成和发展的逻辑:1.从历史逻辑来看,法治思想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2.从理论逻辑来看,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原则,贯彻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继承我们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理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系统总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经验,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反映了创新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在逻辑要求。3.从实践逻辑来看,法治思想是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在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之中完善形成的,并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进一步丰富。故B选项正确。③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特色:1.原创性:马克思主义创造性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并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敏锐判断力和战略定力,在理论上不断拓展新视野、提出新命题、作出新论断、形成新概括,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岀了重大原创性贡献。2,系统性:系统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注重用整体联系、统筹协调、辩证统一的科学方法谋划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科学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重要方面的要求,构成了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科学思想体系。3.时代性:时代性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特性。总书记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立时代之潮头,发思想之先声,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向哪里走、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等根本性问题,在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中开启了法治中国新篇章。4.人民性: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推动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5.实践性: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总书记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破解法治实践难题为着力点,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故C选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4、关于利用信用卡的犯罪,不考虑数额和情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在储蓄所前台偷看了他人信用卡卡号、密码、身份证号码等,通过某银行网络银行在网上购买了手机的,按照司法解释,甲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B、乙是银行客服经理,以帮助储户存款为由,私藏储户银行卡,再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获取客户银行存款的,乙属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成立盗窃罪

C、丙是银行柜台职员,利用经办储户业务便利,要求储户重复输入密码,私自将储户的存款转入自己掌控的账户的,丙属于利用职务之便窃取他人财物,成立职务侵占罪

D、丁是银行大堂助理,帮助储户办理信用卡,丁办好后谎称没有办好,之后持卡在银行柜台将储户的存款提现的,因丁合法占有他人所有的信用卡,故丁成立侵占罪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①甲的行为属于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得信用卡资料,终端使用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成立信用卡诈骗罪,A选项说法正确。②甲以帮助储户存款为由,私藏储户银行卡,属于盗窃信用卡的行为,再通过银行柜台进行转账的行为,属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成立盗窃罪,B选项说法正确。③银行柜台职员并不占有储户存款,其私自将储户的存款转入自己账户的行为,成立盗窃罪,C选项说法错误。④银行大堂助理丁并不占有储户存款,其将丁的存款提现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构成盗窃罪。D选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选项。

5、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5~1/2倍

B、某县人大共有代表300人,该县人大某次会议选举市人大代表,其中220个人参加了投票,候选人丁某获得100张选票,被宣布当选市人大代表

C、各级人大代表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职务终止

D、在我国,代表接受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①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3~1倍;而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5~1/2倍。故A选项错误。②县人大开会选举市人大代表属于间接选举。间接选举各个场合的决定均要求全体过半,所以至少获得151张票方能当选。故B选项错误。③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职务终止。故C选项错误。注意,是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不受此限制。④谁选举谁监督。直接选举的代表由选民监督,间接选举的代表由原选举单位监督。故D选项正确。同时还要注意,在我国,所有的代表都受到人民的监督。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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