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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客观题《试卷一》模拟题及答案⑩

来源:233网校 2022-01-17 08:47:27 字号

1、关于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纠集乙、丙等人分别持木棍、鱼叉、砍刀对李某进行段打,致使李某头部堂伤倒地,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两个月后,李某出院回老家康复治疗。经鉴定,李某头部外伤致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并脑疝形成,出现失语、四肢强直性瘴痪等严重并发症,其损伤程度己构成重伤,伤残程度为一级伤残。两年后。李某在家中病情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死亡与甲等人具有因果关系

B、甲驾驶小型客车从事非法营运,超员载客12人,在车辆行驶至高速公路时,甲在应急车道内停车违法下客。乘客乙下车后,在横穿至高速路中心隔离带附近时,被正常行驶的一辆越野车撞上,乙当场死亡。甲的违法下客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某晚,甲被乙带至某包厢唱歌喝酒,二人发生口角。甲意图教训乙,23时许,甲趁乙醉酒无反抗能力之际,用三轮车将其带至某桥头附近对乙进行殴打,并脱去乙的全身衣裤,后将乙衣裤丢至附近河道,第二天,乙被发现溺水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D、甲为向乙索债,在乙家中与其同吃住,一个月后,乙借丢弃垃圾为名欲从家中下楼逃跑,但途中被甲堵截抓回,乙亲属报警称乙遭人拘禁,民警到场后将甲从乙家中驱离。但甲仍纠集他人留在乙家楼下监视,不时上门查看,并防止乙出逃,在屋外用事先准备好的502胶水封堵乙的房门锁孔,于是乙用床单制作绳索从十二楼窗户攀爬下楼,最终坠楼死亡。乙的死亡可归责于甲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A项正确。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李某没有在当受甲等人殴打后,短时间内死亡,而是在时隔两年后才死亡。然而,甲等人先前的故意伤害行为已经致李某严重残疾,李某虽经长时间治疗后死亡。但其间并不存在诸如医疗事故等中断因素,故先前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中断。因此,李某的死亡与甲等人具有因果关系。B项错误。本案中,在甲违法下客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介入了两个因素,分别是乙横穿马路的行为和一辆越野车撞乙的行为。首先,分析越野车撞乙这一介入行为,甲将乙放置于高速应急车道上的行为和高速公路的环境,使乙处于某种潜在威胁和一定程度的危险之中,因此越野车撞乙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不能阻断甲违法下客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其次,再分析乙横穿马路的行为。本案中,乙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完全明知横穿高速公路的危险性。且除横穿高速公路外,乙可以选择沿相对安全的应急车道行至收费站出站,因此可以认为乙的行为是独立于甲行为之外的自主独立行为,换言之,乙横穿马路的行为属于异常因素,且因为乙横穿马路,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死,因此乙横穿马路的行为中断了甲违法下客的行为与其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甲的违法下客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C正确。本案中,甲将醉酒意识不清的乙带至桥头,对乙实施殴打、脱衣行为,并将其衣裤丢至附近河道,从而导致乙落水溺死。如果没有甲的殴打和脱衣行为,就不会发生乙落水溺死的危害后果,殴打行为及脱衣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具有条件关系。本案介入了乙自行走到河边而落水的行为,但据甲实施殴打、脱衣行为时乙的醉酒状态和周边高度危险的环境,乙落水并不具有异常性。乙处于醉酒状态之下,已经具有一定的意识和行为障碍,在距离河岸较近、深夜光线暗的情境下,因意识和行为障碍落入河水中,具有通常性。因此,乙的落水行为并未阻断甲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D错误。本案中,在判断甲的拘禁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需要考虑乙的介入行为,即乙用床单制作绳索从十二楼窗户攀爬下楼的行为。乙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坠楼,因此,只需判断乙的介入行为是否异常。在甲被民警驱离乙家中之后,甲虽然仍纠集他人留在乙家楼下监视,不时上门查看,用胶水堵锁芯,但是上述行为本身对乙并不起到实际控制作用,且不具有造成乙死亡这一加重结果发生的高度紧迫性和危险性,当时乙采用报警、通知家属等更稳安安全的方法离开现场亦非不能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乙采用以床单制成绳索从十二层高楼窗户攀爬下楼这种极度危险方法离开,显然不具有高度紧迫性和合理性,在一般人看来此举亦属于不必要且是异常冒险的举动,该死亡结果对于甲而言亦难以预见。因此,本案乙的介入行为是异常的,从而中断了甲的拘禁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故乙的死亡不可归责于甲。综上,A、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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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侵犯性的自主决定权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男)奸淫9周岁幼女赵某,致使其轻伤的,成立强奸罪的基本犯(从重处罚)与故意伤害(轻伤)罪的想象竞合犯

B、乙(男)征得14周岁的养女钱某同意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即使乙不成立强奸罪,也成立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C、丙(男)利用自己班主任的身份追求15周岁的女生孙某,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D、丁(女)在治疗15周岁的孙某(男)过程中,迫使孙某与自己发生性交行为的,丁成立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A项错误,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属于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B项正确、C项错误,即使未成年女性同意发生性关系,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D项错误,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1.行为对象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与不满14周岁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成立强奸罪,与已满16周岁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不成立本罪。2.行为主体为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主要原因在于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承担的特殊职责决定了行为人对未成年女性之间具有一定的从属性、依附性关系,该关系会对未成年女性产生一定的心理压迫,进而导致双方发生性关系违背未成年女性的本意。3.本罪和强奸罪存在交叉关系(部分重合),重合部分限于负有照护职责人员强迫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部分。可以认定为两罪的想象竞合。

3、关于渎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国家工作机关人员丢失枪支后没有及时报告,枪支被人捡拾后用于故意杀人,导致他人死亡,成立丢失枪支不报罪与玩忽职守罪的想象竞合

B、办案人员因受贿而为实施重罪的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致使犯罪嫌疑人改变供述,导致其仅受轻罪追究,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境外机构提供国家秘密,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想象竞合

D、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并实施渎职犯罪,同时构成受贿罪的,一律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A项正确,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是丢失枪支不报罪与玩忽职守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其他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为丢失枪支不报罪。B项正确,徇私枉法罪要求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自己的职权,通风报信不属于徇私枉法罪中的直接渎职行为。C项正确,一行为触犯数罪名。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择一重罪论处。

4、关于党的领导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B、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本质的特征

C、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D、党内法规高于国家法律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领导,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要坚持以党章和宪法为基本遵循,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要发挥党内法规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引领作用,在有些规范、要求在全社会还不具备实施条件时,可先制定党规在党内实行,不断调整完善,待条件成熟时再通过立法在国家层面施行。因此D项错误。其他选项说法都正确。

5、下列关于刑事鉴定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只有精神病鉴定期间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期间均不计入办案期限

B、甲乙两名鉴定人对案件专门事项进行鉴定,但鉴定意见相左,法官应当对该事项重新鉴定

C、鉴定人应当出庭就鉴定意见说明情况,否则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D、鉴定意见上,鉴定单位的公章不能取代鉴定人的签名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A项错误,只有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B项错误,多名鉴定人,鉴定意见不一致,应如实记入笔录,法官自己审查判断。C项错误,法院通知鉴定人到庭的,鉴定人必须到庭,如果法院没有要求鉴定人到庭,鉴定人可以不来。D项正确,鉴定意见必须有鉴定人签名和鉴定机构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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