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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考法理学知识点:法的实施

来源:理论法 2019年7月2日 字号

一、法的实施的概念

(一)概念

1.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

2.分类

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

(二)法的实现与法的实施的区别

法的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

二、执法

(一)概念

狭义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二)特点

1.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2.执法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3.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4.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三)执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

2.讲求效能原则。

3.公平合理原则。

三、司法

(一)含义

司法又被称为“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二)特点

1.司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实施法律的专门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

2.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实施法律的活动,具有国家强制性。

3.司法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及合法性。

4.司法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

(三)司法与执法的区别

1.主体不同。

2.内容不同。

3.程序性要求不同。

4.主动性不同。

(四)当代中国司法的要求和原则

1.司法公正。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1)司法权的专属性

(2)行使职权的独立性

(3)行使职权的合法性

四、守法

(一)守法的含义

1.积极的守法

2.消极守法

(二)守法的构成

1.守法主体

2.守法范围

3.守法内容包括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

五、法律监督

(一)法律监督的概念

1.狭义的法律监督

2.广义的法律监督

(二)法律监督的构成

1.法律监督的主体

2.法律监督的客体

3.法律监督的内容

4.法律监督的权力与权利

5.法律监督的规则

(三)法律监督体系

l.国家法律监督体系

2.社会法律监督体系

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社会法律监督体系=(中国共产党+社会组织+公民+法律职业群体+新闻舆论)的监督

国家法律监督体系是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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