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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4:16:37 字号

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B非实证主义法学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并不必然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

C所有的非实证主义法学都可以被看作是古典自然法学

D仅根据社会实效性要素,并不能将实证主义法学派、非实证主义法学派和其他法学派(比如社会法学派)在法定义上的观点区别开来

参考答案:详情请查看解析
参考解析: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依据人们在定义法律时的不同主张,大致上可以将法的定义分为两种基本立场: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或自然法的观念。所有的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的时候,没有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和道德是分离的。具体来说实证主义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与此相反,所有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的时候,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道德与法律相互连接的。       B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法实证主义是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为定义法的要素。有的实证主义者以权威性制定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有的以社会实效作为定义法的要素,但是,更多的实证主义者是以这两个要素的相互结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以社会实效为首要要素的主要代表是法社会学和现实主义法学,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要素的是分析主义法学。非实证主义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要素,这就意味着这类法的概念不排除社会实效和权威性制定的要素。       C项:说法错误,当选。非实证主义包括传统自然法学和第三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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