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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行为可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4:06:19 字号

下列哪一行为可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

A张某口头放弃继承权,本人承认

B王某在遗产分割后放弃继承权

C李某以不再赡养父母为前提,书面表示放弃其对父母的继承权

D赵某与父亲共同发表书面声明断绝父子关系

参考答案:详情请查看解析
参考解析:A项:说法正确,当选。《继承法解释》第47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因此A项中,“张某口头放弃继承权,本人承认”符合上述法条的规定,可以引起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继承法解释》第49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继承法解释》第46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此为民事主体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不能拒绝承担。因而C项中所谓前提“不再赡养父母”不能够成立,故C项不能引起放弃继承的法律后果。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婚姻法》第24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D项中的父子关系属于人身权中的亲权,具有专属性,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不会因为主体的共同声明而发生改变,故不会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当然,赵某可以发表书面声明放弃继承权,或赵父订立有效的遗嘱使遗产由他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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