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网校 法律职业资格

下列哪些选项不应按非法拘禁罪定罪论处?

来源:试题答案 2020-07-07 08:33:00 字号

下列哪些选项不应按非法拘禁罪定罪论处?

A.张某想杀害李某,将李某捆绑起来锁在一间屋子里,等张某回来后发现李某已被救走

B.王某为索取赌资非法拘禁他人,致人重伤

C.陈某在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过程中,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情节严重

D.徐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刘某后,非法剥夺限制刘某的人身自由,但后来又按照刘某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居住地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本题考查非法拘禁罪的具体应用。 A选项,行为人为杀害的故意,非法拘禁他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不以非法拘禁罪论处。因此,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因此,A选项符合题意,当选。 B选项,《刑法》第238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所以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因此,B选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C选项,《刑法》第318条第(四)项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陈某的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因此,C选项符合题意,当选。 D选项,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限制了其人身自由的。在限制自由的行为完成后,即成立非法拘禁罪。即使后来按照刘某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居住地也只是量刑中应该考虑的问题,并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对于徐某的行为应当按照《刑法》第241条第3款的规定,数罪并罚。故D选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 包邮赠送《法考精编讲义》
  • 2020年法考官方统一教材对比解读
  • 法考报名照片制作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课程 0元畅享 题库 资料包 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