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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哪一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来源:试题答案 2020-07-07 08:22:00 字号
看护人要求情节恶劣,而单纯的虐待罪不要求情节恶劣

D.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秦某,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女在该单位就业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C选项属于单位向单位借钱的情形,行为人没有谋取个人利益,不能认定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故C选项当选。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故ABD选项符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不当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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