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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保险知识点:风险管理与保险

2016年3月28日 / 来源:233网校评论

  以下由233经济师考试网为您提供的2016年中级经济师保险知识点汇总,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2016年中级经济师保险知识点:风险管理与保险

  风险管理与保险

  (1)风险衡量与保险:

  风险的衡量是指风险管理人员根据风险事故的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这两方面的资料,对可能的损失后果进行估测,从而来判断是否采取保险的方法管理风险。主要包括: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

  损失频率的衡量主要考虑:风险单位数,损失的形态,损失的原因。不论风险单位、损失原因和损失形态的组合如何,风险管理人员为了风险管理的目的可以将损失频率分为四类:几乎不会发生、不太可能发生、频率适中、肯定发生。

  损失程度:损失程度是指一旦发生致损事故,其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值,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经济单位自身特点,可用不同的方法来衡量损

  失幅度:最大可能损失、最大可信损失、年度预期损失、考虑风险防护设施的损失程度的衡量、年度最大可信损失。

  在估计损失程度时需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同一损失原因所致的各种损失形态;

  第二,一个损失原因所涉及的风险单位数;

  第三,考虑损失的时间性和损失金额。

  (2)风险管理中保险工具的使用:

  企业的保险计划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选择保险范围,选择保险人,保险合同条件谈判,定期检查保险计划。

  保险是现代社会处理风险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是风险转移中一种最重要、最有效的技术。

  风险管理与保险管理的区别:不仅使用保险对付存粹风险,也广泛使用避免风险、损失控制、转移风险和自担风险等风险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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