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运作模式
第三节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运作模式
1、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流程(★★★)
股权投资基金生命周期的四个阶段是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
(1)募集阶段
①募集主体:基金管理人通常是具备专业投资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的主体,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自行募集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募集。
②募集方式:公开募集、非公开募集。
③募集对象:合格投资者。
④基金组织形式:公司,有限合伙或信托(契约)。
(2)投资阶段
在投资阶段,基金管理机构将资金投向被投资企业。这一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开发与初审、立项、签署投资备忘录、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签订投资协议、投资交割等环节。
(3)投资后管理阶段
①基金管理机构对被投企业的运作进行一定的跟踪与监控,实施投资风险管理。
②以各种方式向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帮助被投企业成长和发展。
(4)退出阶段
股权投资基金将其在被投资企业中的股权以上市、挂牌转让、协议转让、清算等形式变现,从而“退出”其在企业中的投资,然后根据约定将退出所得分配给基金的投资者和管理人。
2、股权投资基金运作关键要素(★★)
(1)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
基金规模:基金计划及实际募集的投资资本额度。
出资方式:股权投资基金通常要求全部用货币资金出资,一般不接受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金出资。
(2)管理方式
自我管理:基金自建投资管理团队并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
受托管理:委托第三方管理机构进行投资管理。
(3)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
投资范围:基金投资对象选择所指向的集合。投资范围通常依据目标投资对象的行业、地域、发展阶段等属性来确定。
投资策略:基金在选择具体投资对象时所使用的一系列规则、行为和程序的总和。依据基金的投资目标以及投资者对风险和期望收益的偏好确定投资策略。
投资限制: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或需依一定程序得到投资者许可后才能从事的投资决策行为。
(4)收益分配方式
股权投资基金的市场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投资者、管理人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就收益分配而言,则主要在投资者与管理人之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