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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拾得遗失物

来源:233网校 2020-07-17 10:02:22 字号

2020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全面展开,为了帮助小伙伴们更加顺利、高效的备考,233网校学霸君给大家整理了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各章重要知识点。本文给大家带来的是经济法第三章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好好掌握。

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拾得遗失物

1、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拾得人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在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遗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

3、遗失物的转让

(1)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2)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试题巩固

(多选)下列有关拾得遗失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 、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如果无人来认领,所有权归拾得人

  • B 、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不能享有拾得物的所有权,但可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

  • C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D 、如果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归还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所谓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遗失之物而实施占有。拾得行为不足以令拾得人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而负有归还权利人的义务。因此选项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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