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定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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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层数 |
顶部突出不计入 |
辅助用房 占屋面面积≤1/4 |
局部设备用房、 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
一般计算规则 |
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 或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
自然层 |
底部 不计入 |
对于住宅 ≤1.5、≤1.5或≤2.2 |
≤1.5或≤2.2 |
(二)建筑层数
建筑层数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建筑层数检查时,需要注意,以下情况可不计入建筑层数:
(1)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3)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建筑高度计算步骤:
1、画简图,标出数字;
2、从头到脚:算出从室外设计地面至顶的高差;
3、处理头脚:
头:女儿墙不算,局部突出辅助用房≤1/4不算;
脚:对于住宅,≤1.5或≤2.2不算。
特殊情况:台阶式地坪的处理。
(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5)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时,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4)对于台阶式地坪,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同时满足:
1、有防火墙分隔
2、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
3、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
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
(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的最大值。
(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
(一)建筑高度
(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第一节 建筑定性
一、检查内容
防火检查中,主要通过对建筑物的高度、层数、火灾危险性、使用性质等进行检查,核实建筑类别(工业建筑含火灾危险性分类)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建筑定性是确定消防安全要求的基础,以建筑定性为基础,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达到既保障建筑的消防安全,又节约投资的目的。确定建筑耐火等级,是最基本的建筑防火技术措施之一。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在建筑防火检查中,首先应对建筑定性的正确性和耐火等级的合理性进行检查,为下一步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灭火设施等方面的检查提供相应的判定依据。
第一章 建筑定性和耐火等级检查
第二篇 |
2019(37) |
2020(30) |
2021 (26) |
2022(27) |
2023(24) |
第一章 建筑定性和耐火等级检查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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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章 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 |
9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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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三章 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封堵检查 |
4 |
4 |
5 |
4 |
3 |
第四章 安全疏散及避难设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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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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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五章 易燃易爆场所和燃气使用场所检查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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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第六章 建筑装修和建筑保温系统检查 |
6 |
4 |
2 |
3 |
3 |
第二篇 建筑防火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