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投入证明材料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证明
工伤保险缴纳证明
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要求的证明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安全评价报告
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名单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清单
提交申请:企业应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通常,这些机关包括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下级机关。
形式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法。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管理机关会通知企业补正。
实质性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后,管理机关会对企业的实际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这可能包括现场检查、审验、检测、检验等。
决定与发证: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将在45日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例如,某建筑公司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首先准备了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提交给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经过形式审查和现场检查后,该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了认可,最终顺利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