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区域

(一)气体、蒸汽爆炸危险环境
1.释放源和通风条件对区域危险等级的影响
释放源是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的基础。分为连续级释放源、一级释放源和二级释放源。
通风情况是是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的重要因素。良好通风的标志是混合物中危险物质的浓度被稀释到爆炸下限的1/4以下。
划分危险区域时,应综合考虑释放源和通风条件。
(1)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2)如通风良好,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如通风不良,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3)局部机械通风在降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浓度方面比自然通风和一般机械通风更为有效时,可采用局部机械通风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4)在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应局部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5)利用堤或墙等障碍物,限制比空气重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扩散,可缩小爆炸险区域的范围。
2. 危险区域的范围
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和位置、易燃物质的性质、通风条件、障碍物及生产条件、运行经验,经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确定。
危险区域范围的大小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当危险物质释放量越大、浓度越高、爆炸下限越低、闪点越低、温度越高、通风越差时,爆炸危险区域越大。
(二)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20区包括粉尘容器、旋风除尘器、搅拌器等设备内部的区域。21区包括频繁打开的粉尘容器出口附近、传送带附近等设备外部邻近区域。22 区包括粉尘袋、取样点等周围的区域。
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范围,应根据爆炸性粉尘的量、释放率、浓度和物理特性,以及同类企业相似厂房的实践经验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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