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高频考点:关税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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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关税完税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
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主要两类: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和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2)应计入完税价格的调整项目
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购货佣金不计入完税价格。
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⑤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向卖方或有关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⑥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3)不计入完税价格的调整项目(6项)
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
①厂房、机械或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服务的费用,但是保修费用除外;
②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③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
④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⑤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利息费用:
a.利息费用是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而融资所产生的;
b.有书面的融资协议;
c.利息费用单独列明;
d.纳税人可以证明有关利率不高于在融资当时当地此类交易通常应当具有的利率水平,且没有融资安排的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的价格与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非常接近的。
2.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如果进口货物的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依次以下列方法确定的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1)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2)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5)其他合理方法
(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进口货物的运输及相关费用,应当按照由买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输及相关费用无法确定的,海关应按该货物进口同期的正常运输成本审查确定;
2.运输工具作为进口货物,利用自身动力进境的,海关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不再另行计入运输及相关费用;
3.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应按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的3‰计算保险费。
保费=(货价+运费)×3‰
4.邮运进口的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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